圖/TVBS資料畫面
「無心跳器捐」能不能實施?衛福部今日開會討論後正式拍板,將針對符合安寧緩和條例,或家屬同意撤除維生設備者,且簽具器捐同意書者,就能進行無心跳器捐,符合相關原則,即日起就實施!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在今天的會議中,達成無心跳器捐的4大共識,包含:
一、撤除維生設備時,為維持捐贈器官的功能性,可使用鎮靜、止痛或抗凝血劑等,但不可使用葉克膜等侵入式工具。
二、心跳停止後等待5分鐘觀察期,確認期間均未恢復心跳,可摘取器官。
三、確認心跳停止死亡後,可插管下降體溫,維持器官活性。
四、器捐若捐出2個以上的器官,其中1個器官可指定受贈對象,以鼓勵器捐。同時會告知受贈者器官來源是心臟死後器捐,可自行選擇是否接受。
石崇良表示,目前研究發現無心跳器捐的肝臟和腎臟功能,幾乎和腦死一樣,比較能運用;而若以英國心臟死後捐贈的數量約是腦死的1/3來推估,預計未來國內每年會增加約70例的器官捐贈。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17/10/06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