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為使金融機構內部稽核資源可以更有效配置,金管會自今年起推動風險導向內稽制度,金管會表示,今年已有3家外商銀行採用,另外有4家大型公、民營銀行表達有意願施行。
為強化金融機構風險辨識、評估能力,使內部稽核資源更有效配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年起推動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業者提出申請獲准後,明年1月起就可適用風險導向內稽制度。
金管會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今年採用風險導向內稽制度的銀行有3家,包含花旗、渣打、匯豐,清一色都是外商銀行,主因外商銀行在國外的內部稽核上就是採行這制度,因此,國內推出這制度後,外銀推動腳步較快。
金管會透露,已採用風險導向內稽制度的銀行,原則上就持續沿用;今年已有4家大型公、民營銀行也表達有意願採用風險導向內稽制度。
為利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的推動,金管會8月底密集召開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會議。金管會表示,風險導向內稽制度初期先在銀行業推動,之後再拓展到其他金融業別。
風險導向內稽制度讓金融機構依其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內部稽核查核頻率,如可依通路、商品、作業流程等各面向風險的不同,而做不同程度的查核,哪個面向的風險較高,金融機構就可以投入較多的稽核人員、稽核資源,不同於過去對各作業循環採固定的稽核頻率。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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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9/04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