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單項協會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並在修法公布施行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單項協會面臨透明化改革。
議案經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後,原本不需經黨團協商,但院會處理時,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對初審通過的第五章章名「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與相關條文有意見,全案遭拉下協商。
院會上午經表決,第五章章名回歸行政院版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單項協會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單項協會組織章程訂定及變更,應報教育部許可;單項協會由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組成,團體會員應包括直轄市、縣市體育會所屬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各級學校。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國民體育法公告施行前成立的單項協會,應自國民體育法修正施行日起6個月內,依規定修正章程,並依章程將直轄市、縣市體育會所屬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各級學校納為團體會員,調整團體會員選派的會員代表人數,並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單項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應聘具體育專業或經營管理經驗人員擔任,其中至少一人應具有體育專業,遭判有期徒刑以上確定,也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事長、秘書長。
此外,中央級政務官、中央級民意代表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監事,並訂定單項協會理事長、會長與秘書長的排黑條款。單項協會不得聘雇現任理事長、秘書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工作人員,中央級政務官、中央級民代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監事。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教育部每年考核單項協會,並於結束後3個月內公告結果,單項協會也應在每年度結束3個月內,提報決算及財務報表並公告,單項協會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相關訪視及考核結果,應於結束後3個月內公告,並得作為教育部經費補助依據,針對不合格的單項協會就缺失項目提供專業知能輔導及協助。 (中央社)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17/08/3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