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響應綠能政策,彰化農田水利會有意在員林大排沿岸種電,擔心改變土地用途需繳地價稅,彰化縣府協助解決限制,免繳地價稅。
彰化縣府指出,員林大排設太陽能板,仍維持原有水利地使用功能,不管出租給能源業者或自行設置售電,仍適用免徵的規定。
彰化縣長魏明谷今天上午前往彰化農田水利會拜會,和水利會會長呂(火戶)山碰面,說明縣府已解決在大排種電徵收地價稅的問題,魏明谷說,員林大排是縣內重要的水道設施,縣府為鼓勵農田水利會利用包括員大排在內的56筆水利地種電,協助解決限制。
魏明谷表示,員林大排可供種電的水利地為橋邊堤岸,總面積約11940平方公尺,1年約可發電131萬度,也可供電給鹿港地區夜間燈飾,促進觀光。
呂(火戶)山則說,除了員林大排之外,水利會也已經成立專案小組,推動其他圳路沿線的水利地配合種電政策。
彰化縣政府建設處說明,員林大排的水利地原本停徵地價稅,如果要架設太陽能板的話,可能要改變土地使用用途,也要繳交地價稅,不過他們協助解決法規問題,水利會依法申請設置綠能設施,且維持原有水利使用功能,不管是出租或自行設置售電,仍然可以比照原水利地的相關規定辦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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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7/13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