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新新聞
民政司長林清淇表示,婦聯會不提供勞軍捐資料,只能依《人民團體法》五十八條規定撤換辜嚴倬雲及改選常務委員。婦聯會則強調勞軍捐資料並非不提供,而是年代久遠,已超過法律上合理期待的可能性。
內政部與婦聯會已至攤牌時刻。內政部民政司發函婦聯會要求提出勞軍捐資料、補正漏列的轉投資法人財報,「哀的美敦書」已至最後忍受期限,內政部沒理由再給寬宥,只能依《人民團體法》(以下簡稱人團法)五十八條規定發文給婦聯會,要求撤免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及改選常務委員,若未能依規定改選,將下達「解散」命令,這是不得不爾的做法。
欲跟辜嚴倬雲面談未果
「內政部已窮其一切溝通、說服可能,依法律授權,時間到就會做應該做的事、說應該說的話。」民政司長林清淇說。林清淇所謂溝通再溝通,據瞭解,內政部曾透過管道希望能與辜嚴倬雲當面談談,但婦聯會內部請示並無下文。
辜嚴倬雲不僅是婦聯會的「久任」主委,也是繼前創辦人蔣宋美齡之後唯二的精神領袖。辜嚴又是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遺孀,與蔡英文總統熟識。地位之崇高,在其逢喪子之痛、生病住院期間,內政部都主動暫停催逼「勞軍捐」資料與財報補正。
但婦聯會一直以來就被行政院黨產小組、黨產會鎖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有必要拿下其「不當黨產」。尤其婦聯會取自1955至1989年的「勞軍捐」,累積上百億資金,包括黨產會高層、民進黨立委都緊咬不放,間接施壓內政部,要求給答案。在層層進逼下,內政部無奈連下十二道公文,並前進婦聯會查帳。
林清淇表示,五月底是內政部長葉俊榮宣示「再給一個月時間」的最後通牒期限。內政部近日收到婦聯會補正資料,所漏列的財報仍有轉投資法人如振興醫院、華興中學等未申報。
林清淇說,婦聯會對於內政部及外界所關切的勞軍捐流向,並未改變先前「年代久遠,無法提供」的說法。林清淇表示,既然婦聯會不提供勞軍捐資料,內政部已請國防部協助提供,但最後期限已到,內政部只能依人團法五十八條規定有所作為。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5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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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5/31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