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中國國民黨中央工作會議今天通過106年4項黨職人員選舉作業期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說,下屆黨主席及黨代表選舉訂於明年5月20日舉行。
蔡正元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下屆黨主席選舉將回歸黨章規定,黨章第17條規定「主席之選舉,應於任滿當年應召開之全國代表大會舉行之3個月前,與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之選舉同時辦理」及「主席之任期為4年」。主席由黨員直選始自90年3月24日及當年7月29日舉行的全代會就職,首度適用黨章第17條規定。
蔡正元說,今天中央工作會議通過106年4項黨職人員選舉作業期程及第20屆黨代表選舉辦法,明年5月20日選舉主席及黨代表,7月8日選舉中央委員,7月29日選舉中央常務委員,8月20日召開第20屆第1次全國代表大會,新當選黨職人員於8月20日宣誓就職。本案將提報12月21日中常會討論,通過後正式實施。
蔡正元指出,按主席及黨代表選舉選舉人資格規定,現有黨員、新徵黨員、回(恢)復黨籍黨員,均應於106年3月31日選舉公告前完成當年黨費繳交,才具連署權及投票權;新徵黨員及回(恢)復黨籍黨員須於106年1月20日前完成新徵或回(恢)復黨籍手續,才符合滿4個月規定。
蔡正元說,94年主席選舉於7月16日舉行,8月19日舉行全代會就職,有違黨章規定;98年主席選舉於7月26日舉行,10月17日舉行全代會就職,亦不符黨章規定;102年主席選舉於7月20日舉行,11月10日舉行全代會就職,雖符合黨章規定,但主席任期卻已逾4年任期。
蔡正元表示,黨主席任期應以首屆黨員直選的前主席連戰卸任日期8月19日計算,下屆(2017年)主席就職日,應回歸黨章於8月20日舉行為宜,並以此往前推算,訂定5月20日辦理選舉投票。
國民黨將於明年3月31日辦理選舉公告,中央委員選舉訂於6月15日至19日進行連署、登記及查核,7月8日投票;中常委選舉訂於7月10日至11日進行領表登記,7月29日投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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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12/19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