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3)日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修正案。(示意圖,非本人/TVBS資料畫面)
面對日益嚴峻的敵情威脅,中共近年來持續軍事擴張及不放棄武力犯台威脅,精實後備戰力已是國軍必須面對之嚴肅課題,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增加國人主動接受教召的意願,立法院會今(13)日三讀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修正案,明定民眾接受教召,並完成訓練達5次者,自第5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將發放召集獎金;解召1年內於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免收掛號費,同時還享有國軍福利站購物或是國軍英雄館住宿優惠。
國防部今年推動試行「1年1訓、1次14天」新制教召,內容扎實到堪稱「史上最硬」,然而因教召天數從過去5天至7天增加至14天,資方與勞方或自營業者均面臨人力、薪資與生計等問題,為確保企業營運順暢與照顧民眾,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修正案。
根據三讀條文規定,後備軍人志願參加教育召集、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並完成訓練合計達5次者,自第5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應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
優惠部分,三讀條文明定,解召日起算1年內,持健保卡及解除召集證明書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得享有免掛號費之優惠。同時,解召日起算1年內,赴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免收掛號費,並享有國軍福利站購物或是國軍英雄館入住優惠。
此外,三讀條文規定,後備軍人接受召集期間,其所屬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公假,薪資照給。
三讀條文也規定,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依前條規定請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15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但該薪資金額已使用其他法律規定之租稅優惠者,不適用之」,至於租稅優惠的實施,年限為8年;其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一次,並以8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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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5/13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