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董事長張綱維申請國賠。(圖/中央社)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今天到民航局提起國賠求償近新台幣51億元,他強調民航局是違法撤照,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正視遠航員工工作權。民航局則回應,收到申請後依法辦理。
遠航於民國108年12月12日向民航局提出,隔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109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也裁罰遠航新台幣300萬元。
遠東航空不滿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遭撤銷,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與律師今天到民航局遞交國家賠償請求書,張綱維說,109年2月1日航空業就開始紓困,但該年的1月31日民航局就違法撤照,要讓遠航跟1000多個員工家庭死亡。
張綱維強調,他一直不希望申請國賠讓全民買單,因為民航局跟交通部的疏失卻要全民買單並不合理,希望行政院長蘇貞昌可以出來幫遠航主持公道,復照對台灣經濟就業都是一個幫助。
遠航委任律師蔡慧玲表示,憲法第15條人民有生存權、自由權跟財產權,遠航要求繼續營業是公司的生存權,希望說透過提出國賠,讓更多人知道說公務員做行政處分時,應該要非常的謹慎跟細心,要考慮到當時有1000多個員工上班,廢照導致沒有收入,員工當然只能解僱。
蔡慧玲指出,這次提出國賠,也是希望民航局重新檢視廢照程序,讓張綱維可以恢復遠航營運、執照,並讓員工恢復到工作崗位,國賠部分進入協商程序,希望民航局可以進入協商,恢復一家航空公司,讓離島居民可以有更多選擇。
民航局則回應,收到申請書後依法辦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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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10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