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鏡週刊提供
【鏡週刊報導】 朝野烏龍修法,計程車禁業條款新制爆大漏洞!立法院今年3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禁業條款」限制,6月起,必須12年內未因酒駕犯下公共危險罪或故意重傷前科,才可登記執業。鏡週刊調查,禁業期限該不該溯及既往?從何時起算?已領證的要不要撤銷?條文卻未明定,讓有這2項前科的3,000名駕駛仍在路上趴趴走,爆發乘客安全疑慮,但若撤銷執業登記,卻也剝奪駕駛工作權,法令不明已讓執法出現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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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9/02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