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大選時指控,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和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還說不實要吞曲棍球,黃文玲提告,高院判決段宜康應賠黃文玲20萬元,但是到現在,段宜康沒吞曲棍球,也沒賠錢給黃文玲,因此黃文玲查封段宜康在立法院的薪資,現在收到段宜康的薪資支票,總共22萬9771元,要全部捐出去。
黃文玲拿出22萬9771元的支票,說要全部捐給弱勢團體,但是這錢其實是現任立法委員段宜康的薪水支票。
前立委黃文玲:「判賠償是20萬,包括執行費用,包括利息的費用,總共大概22萬左右,全數捐助到我們的弱勢團體。」
段宜康要賠償黃文玲,時間得推回到2014年,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當時他不只在臉書PO文,說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和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位金主,替當時角逐彰化縣長的魏明谷站台,還公開這麼說。
立委段宜康(2014):「說我講的不是事實,這顆曲棍球,我就當場給它吞下去。」
黃文玲氣得提告,最高法院也判段宜康要賠償20萬元,還要在臉書刊登調歉啟事一天,但段宜康沒吞曲棍球,錢也沒陪,黃文玲就透過立法院查封段宜康薪資。
前立委黃文玲:「還是置之不理,我們最後用最不得已的手段,只能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他立法院的薪水,包括在選舉期間,我們多次去跟他請求。」
段宜康敗訴的賠償金,還給了黃文玲,那麼還沒履行的曲棍球承諾,經過了4年,段宜康的曲棍球,到底是吞還是不吞啊?
前立委段宜康(2015/11):「我...我一定會履行諾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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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1/16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