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士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浩鼎案,檢察官指控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涉嫌收賄,不能視而不見;翁啟惠則反指檢察官起訴東拼西湊、完全誤解,合議庭下午將繼續開庭審理。
翁啟惠被控在中央研究院院長任內,與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達成收賄1500張浩鼎技術股的期約,另收受3000張浩鼎股票,作為翁啟惠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的對價。
士林地方檢察署民國106年依貪污治罪條例期約賄賂、收受賄賂罪起訴翁啟惠,另依期約賄賂、交付賄賂罪起訴張念慈。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審理庭,超過50名民眾到場旁聽。
張念慈、翁啟惠否認犯罪,翁啟惠表示,檢察官起訴內容是完全誤解、東拼西湊,他不知道張念慈要給他1500張浩鼎技術股。
至於檢方指控3000張浩鼎股票是賄賂,翁啟惠說,當時浩鼎母公司Optimer釋出浩鼎股票,他以創辦人身分認購,擔心以個人名義購買會造成股市話題,將機會讓給女兒,認購資金來源也合法。
主任檢察官吳廣莉論告時指出,翁啟惠案發時為中研院院長、學術地位崇隆,張念慈也是台灣生物科技四大天王,檢察官偵辦無不戒慎恐懼、如履薄冰、如臨深淵。
吳廣莉說,檢察官105年4月20日發動搜索,當天晚上為了是否聲請羈押天人交戰,當時選擇相信翁啟惠,但隨著偵查的進展,身為執法者,不能再對不法視而不見,主張翁啟惠涉犯貪污罪。
翁啟惠另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所謂的1500、3000張股票,一個從未發行,一個是我的家庭資產,現在全被說成是賄賂金了」。這種張冠李戴、任意杜撰的錯誤隨處可見。
翁啟惠還表示,沒有賄賂動機的賄賂案,沒有其他廠商參與的技轉,只來一家浩鼎傻付高額技轉金給國庫,既然沒有其他競爭對手,浩鼎需要賄賂中研院長取得技轉嗎。面對種種令人無法吞嚥的指控,「假如我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
庭訊至中午暫停,下午將繼續進行檢察官論告與辯護人辯論程序,全案可望於今天辯論終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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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28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