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涉嫌浮報加班費。圖/翻攝Google Map
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曾被檢舉和女網友有不當關係,如今又因涉嫌不實申報22小時加班時數等違失,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移送監察院議處。有週刊爆料,陳梅欽爭議眾多,還曾疑似言語霸凌1名方姓女書記官,又為了自身方便密集開庭,導致對方不堪工作重負離職,後來又因回任不順利而走上絕路。
據《鏡週刊》報導,陳梅欽2005年遭人檢舉涉嫌性侵3名女網友,被控是「男蟲法官」,引發軒然大波;司法院高層當時相當震怒,原打算要將他調至馬祖的連江地院,但經調查後認定,陳和女網友只是感情糾紛,因此讓他留職停薪,並記大過處分;不過,陳梅欽後來仍不知收斂,又被檢舉和異性往來甚密。
報導指出,陳梅欽事後留任士林地院,但他和方姓書記官處得不好,疑似常對她言語霸凌,又為了方便自己回澎湖探視家人,常常密集開庭,有時甚至開到晚上,讓對方不堪負荷離職;之後方女疑因回任不順利而輕生,此事才在臉書粉絲專頁「靠北書記官」中被傳開。
司法院調查發現,陳梅欽從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在下班後共參加18場跟友人的餐聚,而他明知自己沒有加班,卻仍於隔天上班時申報加班時數,總時數達22小時,其中8小時請領新台幣6136元的加班費,其餘補休;司法院人審會認定,陳梅欽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今日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議處。
對此,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司法院對司法公信非常重視,對於危害風紀的極少數法官,必須要加以汰除,無法容忍;他強調,此案是司法院主動調查,然而陳已自行請辭,將於8月11日生效,所以並未建議予以停職,也因他是辭職,並不是辦理退休,因此無法領到法官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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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08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