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陳姓男子涉嫌華山草原分屍案遭北院裁定羈押但未禁見,北檢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重新開庭,將決定是否裁定陳男禁見。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撤銷原裁定中未禁止接見通信部分,發回北院重新裁定。北院原本昨天晚間即提解陳姓男子準備開庭,但陳男自行委任的律師尚未閱卷,因此改於今天上午10時30分開庭。
37歲陳姓男子5月31日涉嫌徒手勒斃30歲高姓女子,事後持刀分屍成7袋並棄置於雙北市山區。
警方調查,高女透過臉書認識從事文化工作的陳男,她在5月31日告知家人外出後即失聯,經家人陸續於6月1、3日向雙北市警方報案協尋。警方掌握相關證據後,通知涉案重大陳男到案說明,證實高女遇害消息。
北檢複訊後認為陳姓男子涉嫌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但北院認為,本案尚無事證可認定有其他共犯,因此沒有禁止陳男接見通信的必要,18日裁定羈押但未禁見,北檢不服提起抗告。
檢察官抗告主張,被害人部分屍體尋獲位置與陳姓男子供述相差甚遠,有釐清是否有其他共犯參與的必要,況且被害人部分屍體迄今尚未尋獲,陳嫌未遭禁見,恐難阻絕他指示可能的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使案情更加暗晦。
高院認為,本案是否有共犯,仍待檢察官調查究明,是否裁定陳姓男子禁見有再行審酌的餘地,昨天撤銷原裁定中未禁止接見通信部分,發回北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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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6/28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