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西屯區的托嬰中心遭家長指控,兒子停托後2個月,扣除違約金,超過6萬元的托育費用業者不肯退還,請消保官主持調解破局,對方甚至還說「要家長到法院提告」,無法達成和解主因是,托嬰中心不肯將一個月2000元的「超時延拖費」還給家長,消保官解釋,延拖費不能預先收,而且社會局也查出托嬰中心加入托育一條龍,但收費卻違規。
一群小小孩圍出一個弧,老師帶著玩遊戲,而其中一名男童的家長指控,這家托嬰中心在她兒子停拖後,事隔2個月,學費還不退還。
當事家長林小姐:「2個多月都在處理這個,心力真的很交瘁。」
手抱一個,身邊再帶一個,這位媽媽控訴調解時托嬰中心業者態度很強硬。
當事家長林小姐:「業者自己說看到社會局在後面列席心裡很有壓力,那他說既然要被處置這筆錢我今天就是不退,請家長去法院提告。」
糾紛時間要退回去年12月5日,家長帶兒子送托,先繳了2個月費用,由於托嬰中心說,預繳半年期可優惠3000,因此在12月月底她又繳清2到7月的註冊跟托育費,一共9萬3,但3月份決定停托。
當事家長林小姐:「(托嬰中心來電)本校有修繕工程款,缺口30萬妳可以先預繳,那如果說確定8月沒有讀了我們再退給妳錢。」
家長說質疑托嬰中心財務有問題,3月24日決定停托,願意付違約金,但雙方退費金額談不攏,即使消保官出面調解還是破局。
業者:「妳(家長)會覺得我退的不夠,我覺得我退的太多,我就交給司法。」
遭指控的托嬰中心在台中西屯區,業者堅持走法律途徑,另外社會局也查出其實他收費違規,註冊費包括副食品費跟超時延托費用2項,其中延拖費不能先收。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任:「消費者沒有延托事實,為什麼不可以把延托費用要回來,對業者來講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
消保官解釋,結果業者不退超時「延托費」,成了雙方調解破局主因,而社會局也要求業者須做合理解釋,否則他違規托育一條龍的收費額度,必須退出協力托嬰中心,恐怕直接影響家長領補助3000元權益。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18/06/01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