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陳福祥犯下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案遭判死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今天更一審首度開庭。被害男子蔡鎧陽母親當庭斥責陳福祥「你無可教化」,希望法院判處死刑。
陳福祥被控於民國104年1月13日,假意出售愷他命給蔡宗育、蔡鎧陽,但懷疑兩人先前曾侵吞他販賣毒品款項,又以為蔡宗育帶槍,且有觸摸腰際疑似掏槍舉動,即先下手殺害蔡宗育,再槍殺蔡鎧陽。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陳福祥犯罪手段凶殘,極端殘酷,已屬「最嚴重犯行」,且教化可能性低落,106年11月就殺害蔡宗育、蔡鎧陽部分,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陳福祥偵查時供稱本來就是要殺害蔡宗育、蔡鎧陽以侵吞毒品價金,二審卻採信陳福祥是因蔡宗育作勢掏槍才射殺,調查未完全,且對於是否有教化可能性調查也不完備,發回高院更審。
更一審今天開庭,陳福祥供稱,懷疑蔡宗育帶槍才先下手為強,也以為蔡鎧陽要拿槍才開槍,當初逃亡很累,落網後心想事關2條人命多說無益,才會說一開始就是預謀要殺害兩人。
承審法官則曉諭陳福祥,殺害2條人命是事實,接受法律制裁並不冤枉,但被害人家屬是無辜的,即使家屬不接受,也應試圖彌補、表達懺悔,想想能夠做什麼,也要坦白交代過程,讓家屬知道自己的兒子為何而死。
蔡鎧陽母親則指陳福祥本來就是要殺人取錢,開庭時卻鬼話連篇,不滿法院不採信陳福祥最初的供詞,只採對陳有利的說詞,斥責陳福祥「你無可教化」、「我們就是要你的命」,希望法院判處陳福祥2個死刑。
蔡鎧陽母親說,國家曾經給陳福祥機會,但陳卻在假釋中殺害2個沒有嫌隙的人,試問假釋中殺人若還能夠教化、不處以死刑,國家還有存在必要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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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5/14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