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爆料公社
曾經惡名昭彰,讓人聞風喪膽的「惡龍」張錫銘,13年前和黨羽跟100多名警員在大街上槍戰,還讓警方出動裝甲車進行攻堅,震驚全國社會,2007年張錫銘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今(7日)早他透過友人在臉書發表手寫信,希望矯正署能讓受刑人使用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讓受刑人也可以享有國民年金的保障與權益,此封手寫稿一出引發各界關注。
張錫銘在2007年進入台南監獄服刑後,南監指出表現良好,也沒有違規紀錄,個性變得隨和低調,配合獄方相關規定,對過去經歷不再多談,去年還報名漆器班課程求取一技之長。
張錫銘的友人施正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傳信件,字跡工整,開頭寫道「網路上的國家主人您好:請問您是否認同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受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障與權益,生活中有寄望暨帶動勤奮動能,彰顯矯正與教化受刑人自食其力之功效。您若支持請轉貼予好友一起上法務部矯正署網站;支持先行擬定通融之行政命令,使受刑人可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於修法完成做補救解套。謝謝您的支持。」
台南監獄證實親筆信出於張錫銘,不過在之前就寫了,只是近日才曝光,據了解收容人勞作金平均約1000元,依勞動內容不同,所得也有差異,根據收容人的級別,勞作金所得還分為「自由使用」及獄方代扣,出獄後領回的「非自由使用」部分,判斷張錫銘應該是希望能動用「非自由使用」來繳納年金保費,但這必須修法方能實施,因此判斷這或許才是他訴諸網路的目的。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對此表示,張錫銘曾在2016年6月時,同樣訴求受刑人使用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問題,當時已曾答覆過。黃建裕指出實際上全台受刑人每月的勞作金額平均僅約400多元,除少部分有自營工廠的監所,最多每月勞作金收入可達1000元,但依法每月最高也只能使用一半。
黃建裕說,國民年金每月最低繳納額勞作金幾乎很難支應,但以累積勞作金方式,再視收容人刑期長,作為短評估能否繳納保費,這部分也會納入修法的參考意見,但仍希望維持受刑人出監前每月都繳得起的狀況,才符合修法精神。
網友們看完後,也議論紛紛,有網友支持張錫銘說法「不論他過去所做所為,我覺得這是正面想法,至少提早用自己的努力去為未來做準備,而不是出獄後沒積蓄沒準備,然後人生無目標又再度作奸犯科,或浪費人民公帑去照顧這些人」、「雖犯罪事實不可抹滅,這樣的人也非常可惡,不過這也是讓壞人轉為好人的方法之一,至少出獄後有一筆錢可以生活」但也有網友表示反對「會不會太自私了,應該先把錢賠償給被害人吧!難道那些人就無辜受死?」、「涉及殺人還有此要求,哪來的臉?」此外還有網友歪樓,稱讚張錫銘字跡工整「一名國中沒畢業的字都比我漂亮,我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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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5/07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