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傷家屬委託訴訟的消基會律師團召集人吳榮達(圖/胡守得)
造成15死、484人輕重燒燙傷的八仙塵爆案,死傷家屬第一波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出的集體民事賠償案,今天上午在士林地方法院進行實體攻防,死者家屬的每人精神慰撫金各求償至少5000萬元,其中1名陳姓死者的母親因連遭喪夫、喪子變故,求償1億元最高。
對於高慰撫金,八仙樂園等被告律師群雖請庭上斟酌,但消基會律師團召集人吳榮達當庭駁火說,「結案時將請當事人到庭說明,心中受了多大的痛苦煎熬。」
八仙塵爆案後,死傷當事人或其家屬共計98人委託消基會進行第一波集體求償案,今天先行針對蔡心瑜、李珮筠、劉致葦、蘇進陞等4名死者家屬部分進行實體攻防,求償項目包含醫療支出、扶養費、喪葬開銷、懲罰性賠償及精神慰撫金等部分,每人求償金額至少5200多萬元,高求償金主要在於至少5000萬元的慰撫金。
消基會主張,李珮筠和弟弟同行,事後因傷勢輕重有別,分送二地醫院,母親因照顧弟弟,無法見女兒最後一面,成為心中最大憾事;李的父親更因此身心受創,出現自殘傾向。劉致葦身後,母親白天對外強顏歡笑,每夜卻必須靠著安眠藥才能入眠。
求學經歷台大農化、北醫藥學、北醫牙醫等系所多元教育的蘇家陞,父母形容他是「多麼NICE的陽光男孩」,規劃在畢業後與學音樂的女友到偏鄉服務,想不到卻天人永隔。吳榮達表示,當事人心中的痛苦煎熬,外人難以體會。
第一波民事集體求償案,共有98名死傷當事人或其家屬委託消基會進行訴訟,總求償金額約26億餘元,被告包括租借場地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釀禍的玩色公司負責人呂忠吉等人。
上午未有死傷家屬到庭,被告也僅硬體承包商邱柏銘到庭表示意見;第一波民事集體求償案,將先針對14名死者、分三次庭進行實體攻防,結束後再對傷者部分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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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4/02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