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糾紛告前女友3度性侵 30歲男:我有孩子氣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18/03/06 09:22
台北市一名男子因為和前女友有金錢糾紛,竟誣告對方3度性侵他。(示意圖/TVBS)

台北市一名年約30多歲的謝姓男子,他曾和大他20歲、年約50多歲的高姓女子交往,期間雙方發生財務糾紛,謝男竟向警方報案,指稱高女曾對他性侵3次。但檢方調查後卻發現有異,女方甚至還質問「你為何亂告?」男方竟然回說「我有孩子氣!」檢方反以誣告罪起訴男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謝男和高女交往期間,曾向她借車來開,竟還索討油錢和維修費用,引發女方不滿,2人因此發生爭執。不料男方竟然撂話恐嚇「先處理妳的狗,再來處理妳!」最後雙方因此分手。事後高女提告恐嚇和侵占,法官認為謝男犯後態度尚可,判緩起訴1年。

 


不料緩起訴期限一過,謝男竟對高女提告性侵。他聲稱在2015和2016年時,對方曾3度在違反他的意願下,分別在宿舍、車內及男生廁所內強脫他褲子口交性侵得逞。

檢方調查之後,謝男稱說遭高女性侵時間,正好是雙方交往的期間;且根據雙方LINE對話紀錄,發現謝男還接受高女金錢援助,而且還有親密對話,不見有厭惡反應。檢方認為謝男有誣告嫌疑,但他否認犯行,聲稱他有跟同事提到自己遭到性侵一事。

聽到謝男這樣指控,高女氣得去電質問對方為何亂告她性侵,沒想到謝男竟回說「我有孩子氣,但你不可以跟我一樣有孩子氣」、「你這樣悶我,我就像悶燒鍋一樣,打給你看」,對話內容也全被高女錄下來當證據。
 


事後高女提出這次錄音對話證據,檢方為求慎重,也傳喚謝男的2名同事出庭作證。但他們均表示,從未聽過謝男提到遭性侵,或是對高女抱怨的事情,檢方因此認定謝男誣告將他起訴。由於謝男曾涉偽造文書遭判刑10個月,認為他是累犯,因此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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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3/06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