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劈腿吞藥輕生亡 冷血女不救還去電嗆情敵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18/02/22 21:32
女子見男友吞藥輕生身亡不但見死不救,竟然還打電話給情敵嗆聲並直播輕生過程。(示意圖/TVBS)

台北市一名邱姓女子不滿張姓男友劈腿有新歡,甚至還要求分手,雙方大吵一架後,張男在住處吞安眠藥輕生,邱女竟然見死不救,甚至還打給情敵直播。就連警消人員到場時,邱女還阻擋救援,導致張男最後不幸死亡。高等法院更二審依加工自殺罪判邱女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09年7月23日。當時任職於房仲店長的張姓男子,原本和邱姓女友同居,之後張男另結新歡蔡姓女子,便向邱女提出分手。當天雙方攤牌,邱女拒絕和張男分手,導致男方心聲鬱悶,萌生輕生念頭。

 


當天下午1時左右,張男獨自進入臥房,隨後吞下安眠藥以及治療邱女心律不整的藥物,約莫共180顆,隨後出現抽搐、臉色發紫等危險症狀。當下邱女還用張男的手機撥打電話給蔡女,不但向對方嗆聲「他要自殺!」並揚言:「妳願意離開他(張男),我才願意救他!」

蔡女得知後,立刻和友人趕到張男住處,但邱女拒絕開門,蔡女立刻撥打119報案,邱女還藉故阻擋約3分半鐘。最後在消防人員勸說下,邱女才打開門。警消人員緊急將張男送醫,不料他在到院前就已經死亡。

事後邱女被逮捕,她稱說是張男自己吞下這些藥物企圖輕生,但她卻無法解釋自己當下為何阻擋消防人員入內替張男急救,檢方因此將她起訴。
 


根據解剖報告指出,認定張男在吞下180顆治療心律不整的鈣離子阻斷劑,即便救護人抵達時,他已無救活機會,加上也無證據認定是邱女灌藥,最後依普通遺棄罪判處4個月徒刑;高院審理後,認定邱女明知張男情況甚遭,卻不知輕重未送醫,改依違背法令遺棄罪加重改判10月徒刑。

高院更一審時,依同樣罪名判處邱女1年6個月徒刑;到了更二審時,改依幫助自殺罪判她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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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2/22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