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有一名男子12年內被查獲酒駕12次,而且足跡還遍布全台,幾乎可說是用酒駕打卡寫日記。(資料圖)
千萬別再酒駕了!一名40歲的張姓男子,去年因為騎車沒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警方聞到酒味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6。進一步追查發現,張男是酒駕累犯,先前已累計入監服刑4年9個月,甚至在12年內被查獲酒駕12次,日前被法院依公共危險罪重判1年徒刑。
這名張姓男子設籍台東縣,但他去年因騎車沒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攔下後聞到濃濃酒味,員警隨即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6,隨後被帶回警局偵訊。
張男被帶回警局一臉愁容,當時警方還一度安慰他,通常酒駕超過3次以上才會遭判刑。不料張男突然冒出一句「我早就被抓超過3次了!」警方深入追查,才發現他是酒駕累犯,之前已累積入監服刑4年9個月,而且酒駕地點從北到南。先前曾被查獲時遭判刑11個月,但他未到案執行,躲到苗栗當粗工維生。
看到張男的酒駕紀錄,12年內就被查獲12次,但他卻未因此收斂,即使被關了好幾次還是講不聽。張男供稱自己從2004年開始當工地粗工,下班後一定會小酌一下,酒癮因此難戒。
苗栗地院審理後,看到張男的酒駕紀錄也十分傻眼,因此改依公共危險罪名判他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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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2/11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