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基隆一名黃姓老翁40多年前和妻子結婚,但婚後卻對她和3名子女不聞不問,開計程車賺來的錢只顧自己花用,讓可憐的孩子們必須吃稀飯配醬油度日,直到他年老腦中風又罹患性病,才回頭向子女討要扶養費。全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未盡到父親責任,最後判他敗訴,並免除子女扶養義務。
判決書指出,黃男的葉姓前妻證稱,她和黃於1975年結婚,之後生下3名子女,但夫妻倆當時從事康樂隊工作,常常出遠門不在家,因此把小孩交給婆婆扶養,並按月寄錢回家貼補家用;長女就讀幼稚園後,她們把小孩接回家照顧,而她就在中和做代工,而黃男則是開計程車賺錢。
葉女指出,黃男雖然去開計程車賺錢,但期間卻從未拿錢回家,「房租錢也都是我在付」,而且男方只要身上有錢就開始遊手好閒,直到錢花光才又去開計程車,「之後我自己跑去礁溪當飯店服務員,寄錢回家時孩子卻跟我說他們都吃稀飯配醬油,我發現這樣下去不行,就把小孩送到大伯家寄養」,直到1991年2人協議離婚。
黃男子女們也指出,他們從國中畢業開始,就開始半工半讀,期間父親從未回來探視過,就算他們生重病也一樣不聞不問,現在事隔幾十年,他自己罹患腦中風又感染性病,才回來找他們討要扶養費,實在讓人很不服氣。
基隆地院法官審酌,黃男與妻女多年來未曾互動,親子關係早已名存實亡,且他過去無視稚齡子女受扶養之需求,離家拋妻棄子,除未負擔孩子未成年時期所需之扶養費用外,亦未曾照顧親人,甚至未再返家探視,完全沒有盡到為人父的責任,最後裁准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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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23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