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盛治仁臉書
罵人「人渣」遭法院判賠還要刊文道歉,沒想到PO出道歉文之後,還罪加一等!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3年在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臉書留言「人渣」,刑事部分判決罰3千元,民事部分則是賠償2萬元,並須在盛臉書刊登道歉啟事。但陳男卻在道歉文裡增加「對人渣」、「寫人渣」等贅字,被檢方認定是在玩弄司法判決,依公然侮辱罪再次將陳男起訴。
陳男在道歉文中寫下,「本人於民國103年10月3日於渣治仁先生臉書粉絲專頁貼文寫『人渣』,然因內容使用侮辱性文字,損及盛治仁先生之名譽,特此向盛治仁先生致歉,同時籲請網友對人渣發言時應恪遵理性及禮儀。」
檢方認為,陳男故意在道歉文中寫其中將「渣」、「寫人渣」、「對人渣」等道歉文中原本沒有的字眼,分別用紅筆劃X或加上兩條刪除線。若是誤寫應完全塗掉或重新書寫,卻故意多寫贅字在畫紅線刪除,顯然仍有公然侮辱之意,且以此方式再次公然侮辱,根本是玩弄司法判決,因此再依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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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0/25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