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這名性侵犯,37歲的他其實有過一次猥褻和一次性侵害的案件,而且受害者都是男童,7月才剛出獄,鄰居說他常常出沒在社區內小朋友多的地方,他也很常和這次受害的男童打招呼,甚至出手抱他,男童更是稱呼他為光頭阿伯。
光頭男被移送時,被上了手銬和腳鐐,穿的背心和牛仔褲都有些髒污,他就是涉嫌性侵年僅10歲男童的陳姓嫌犯。
受害男童父親:「不認識,但小孩子都有看過。」
陳姓男子時常出沒在這個社區,尤其都選在小朋友多的地方,其實他有多次性侵和竊盜前科,從88年開始就陸續犯下猥褻和性侵案,對象也是男童,也曾接受過強制治療,92年也因案入獄,直到7月底才期滿出獄,沒想到不到2個月又再度犯案。
受害男童哥哥:「有看到弟弟,但他就突然不見了。」
陳姓男子供稱,一看到男童就會有性衝動,都會藉故親近社區男童,用打招呼、聊天以及抱抱降低男童戒心,男童也給他光頭阿伯的稱號,只是沒想到這回平時親切的阿伯會對他伸出狼爪。
附近鄰居:「他本來就在這邊本來就很奇怪,會看小朋友玩水,他會在這邊這個轉角。」
看似親切的男子卻是披著羊皮的狼,加上多次性侵前科,也有強制治療的紀錄,沒想到卻一犯再犯。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官薛植:「期滿出獄的,依照目前的法令,要去警方那邊做半年一次報到登記,第一次入監的時候有做過強制治療的處置。」
檢方說男子是服刑期滿,所以出獄後依法不用配戴電子腳鐐,但才出獄2個月就犯案,所以法務部有意要著手修法,針對累犯、矯正無效的人配戴電子腳鐐加強監控,減少加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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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9/18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