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清大博士生 男子判刑18年

2017/07/31 15:42
圖/TVBS

胡姓男子去年6月涉嫌開車撞死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依殺人罪等罪判胡男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地院判決書,胡男涉犯殺人罪部分,法官判刑14年10月;胡男在案發後疑畏罪想自殺,持改造手槍朝自己的太陽穴開槍,這部分北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他3年6月。合併執行18年徒刑。 (中央社)

更新時間:2017/07/31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