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兩位本國籍女子今天一起搭機前往韓國旅遊時,攜帶超額新台幣共52萬多元,被依法沒入逾32萬元。2女因未注意新法上路,懊惱不已。
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第一隊今天執行安檢線X光行李檢查時,查獲兩位本國女子,攜帶超額新台幣現鈔,全案移由關務署台北關沒入處理。
航警局表示,兩位均為27歲的劉姓、彭姓女子下午搭乘韓國航空KE692班機前往韓國首爾,但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安檢線通關時,被安檢大隊第一隊張姓執勤警員發現皮包內有異,經過檢查,分別發現2人攜帶超額新台幣30萬元與22萬3000元。
兩人表示,不清楚出境新規定。自稱以前都是習慣帶1萬美元出境,這次未換美元直接帶新台幣出境,未料遭沒入,相當懊惱。
海關表示,「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6月28日才修正施行,依法旅客出入境攜帶或貨物運送、快遞、郵寄總價值逾新台幣10萬元現鈔、總價值逾2萬元人民幣現鈔、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的有價證券、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都應向海關申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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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7/05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