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台中市發生疑似虐童事件!一名單親媽媽因為不滿5歲女兒偷東西,屢次管教都不聽,用愛的手小打傷她的手,還帶到警局要請警察先生幫忙糾正,但沒想到她把女兒丟著人就離開了,員警事後發現,女童手臂上有三條明顯的淤青傷痕,加上聯絡不上媽媽,立刻通報家防中心,並帶著女童回住處找人;女童母親解釋,因為孩子屢勸不聽,才會用愛的小手打三下,沒想到卻被誤會是虐童,自己也很難過。
社工人員牽著小妹妹走出警局,手臂上還看得到明顯的三條黑黑的淤青痕跡。
社工人員:「先跟媽媽byebye,說我們回家見。」
媽媽就在眼前,但還是得先跟著社工一起到家裡了解狀況;原來這名單親媽媽,幾年前家暴離婚,靠著網拍賣東西,扶養六歲跟五歲女兒,因為小女兒有偷東西壞習慣,才會帶她到住家附近派出所,請員警幫忙糾正壞習慣。
立德所副所長陳學良:「媽媽希望她留置一段時間,但是我們也無法答應。」
媽媽11點離開派出所,原本要等到下午1點再帶走女兒,但有其他同仁發現,女童手上傷痕,打電話給媽媽也沒接,懷疑女童遭到家暴,將她帶回家找媽媽對質。
立德所副所長陳學良:「我們有發現她手上有傷,然後我們就馬上要急著找她媽媽,那一時也聯絡不上。」
員警懷疑媽媽虐待5歲女兒,還把她遺棄在派出所,通報家防中心,但媽媽解釋,因為女兒有習慣偷東西的偏差行為,多次管教都沒用,才會用愛的小手在他手臂打三下,再帶去警局拜託員警,沒想到卻被誤會是家暴虐童,相當難過。
鄰居:「媽媽管教過當有打她嘛,(起爭執)那可能警察覺得她過頭了。」
家防中心表示,因為女童只有5歲,就算有偏差行為,這樣的管教方式還是不恰當,將持續追蹤家庭背景和家長管教方式,給予輔導,避免再發生類似情形,下重手管教孩子,差點變成虐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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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6/27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