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口水又呼巴掌,奧客行為代價不小!去年10月一名鄧姓男子,跟家人到高雄市的好市多賣場,當時入口處的洪姓女店員攔下持卡人,說一張卡不能帶8個人進場,同行的鄧姓男子先是吐口水,辱罵說長得那麼醜!接著又呼巴掌。洪姓女店員不堪受辱,提告傷害跟公然侮辱,民事求償128萬元。刑事部分法官判刑拘役30天,罰金8千元,得付3萬8千元才能免坐牢。
一家八口想闖賣場,女店員以一檔百反被嗆聲。
洪姓女店員vs.失控客人(2016.10.30):「不要碰我你剛剛吐我口水!我真的要叫警察!你那是什麼態度?」
遭罵洪姓女店員(2016.10.30):「就直接了當說長得這麼醜還出來服務,妳趕快乾脆回家,然後就直接噴我口水。我就說先生你這樣不對喔!我可以告你!他就直接從我臉上打了一巴掌。」
洪姓女店員當時跟客人說,規定一張卡不能帶8個人進場,一旁鄧姓男子竟然邊吐口水,邊罵說妳長得那麼醜,轉身時還呼店員一巴掌。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跟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另外加罰8千元。
高雄地院庭長洪能超:「朝店員臉部吐口水的行為,犯公然侮辱罪處新台幣8千元,另被告出手毆打店員臉部的行為,犯傷害罪處拘役30日。」
洪姓女店員身心受創,下午沒有上班,她透過簡訊回應判太輕,不排除再上訴,更令她生氣的是對方還不承認,當時她又臉挫傷紅腫到醫院驗傷,報警處理後鄧姓男子否認犯行,法官勘驗錄影帶,傳喚目擊證人戳破謊言。
高雄地院庭長洪能超:「證人4個人也明確的指證呼巴掌,而且這4位證人跟被告沒有任何的仇恨。」
法官認為鄧姓男子罵人又打人,依法判刑,民事部分洪姓女店員求償工作損失66萬、精神損失40萬,以及醫療等培長22萬,總共128萬。高雄地院目前還在審理中,情緒失控亂打人,傷人自尊得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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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6/20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