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了3年才一審宣判,根據統計,醫療糾紛對簿公堂常常曠日廢時,前法官陳貽男的妻子摔倒死亡,控告台大醫院疏失,拖了10年也還沒定讞,這是因為法官非醫療專業人員,案件必須先經過第3公證單位,醫審會來判定;而醫審會的委員也很無奈,不管輸贏,常被病患家屬或是醫師指責,這一次又立的父親也提出懷疑醫審會的公正性。最高法院日前有判決指出,被指控疏失的醫師必須付舉證責任,現在也引起醫界反彈,醫病關係更加緊張,恐怕衝擊的又是病患。
跟著爸爸媽媽,在床上打滾玩遊戲,一家三口和樂融融,明明又立還在襁褓中就提告,現在已經4歲了,一審才判決出爐,家屬心力交瘁,也質疑法院依據所謂的第3公證人,到底如何判斷對錯。
家屬:「(醫審會)評審制度是什麼?他為什麼不能公開?評鑑的人是誰?評鑑這樣案件是誰?具備什麼樣資格可以審議它(官司)?」
醫療糾紛官司冗長,這是因為法官不是醫療界專業人士,必須把病歷、資料,交給《醫審會》來決定。以這個案件來說,案發在新北市,但醫審會就轉到中南部的醫學中心,成立醫審會來判定,再回到法院。但日前最高法院法官一改往常指出,被指控醫療疏失的醫師也必須負起舉證責任,沒有因果關係,引發醫病的緊張關係。
中醫醫院醫師劉文勝:「你去要求已經一個過勞的人時時盡到它的義務,這是不可能的,當大家都排這麼多檢查,會排擠真正急迫需要檢查的人。」
家屬:「醫審會不透明,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是誰決定。」
中醫醫院醫師劉文勝:「醫師那想舉證我們,不可能,我們有急診室,當然立刻處理,不會想到要去做,這樣其實會擠壓到病人的時間。」
急診室來病患每個都要檢查,但要是檢查沒問題,醫師恐怕又要遭到健保署開罰。
中醫醫院醫師劉文勝:「主要這樣醫師大家都想逃,因為醫師沒有辦法保證百分之百的救援成功,如果要求救火員,還要必須負責火災的災後跟火災死傷的理賠,那是不可承受之重,我救火,但你還要我處理後續賠償,沒人想做。」
病患有話要說,對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變成壓力,但醫病對立,間接壓垮的是醫療體系,恐怕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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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6/07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