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嘉義一名李先生,去年底因為一起行車糾紛,結果遭到4名男子毆打,頭部肩膀滿身傷,當下立刻提告傷害,等了5個月沒下文,直到上周警方通知他再做筆錄,也開三聯單給他,李先生發現,這才完成報案程序,質疑警方吃案,對此警方回應,是為了過濾共犯延誤辦案時間,但如果真的違反程序將會懲處。
騎車上班,但眼前卻停著一輛車逆向擋住去路,嘴巴上說要搶手機,但下一秒卻疑似開始打人了。鏡頭晃到不行,而且接著更出現一大票人隔在中間,疑似想息事寧人,因為眼看著警方都到場了。
事情發生在去年的12月24日,嘉義市的義教街,本來是個單純行車糾紛,被害人卻對方4名彪形大漢打的滿身傷,肩膀、頭部、背部都是瘀青,當下提告傷害,但等了又等過了5個月,竟完全沒下文。
遭毆當事人李先生:「我有主動再去詢問說,為什麼這個案件都沒有下文,他們警察才有補,才有再請我回去做二次筆錄。」
想替自己討公道,派出所到底有沒有辦案沒人知,因為這張報案三聯單是17日才補給的,案發在去年,筆錄都做了,沒三聯單不知道案號,當事人根本無從查起,案件是否有進入偵辦程序。
嘉義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長林誌郎:「因為涉及有共犯的問題,所以偵查的程序會比較冗長。」
警方澄清當下有完成受理,也有偵辦過濾打人嫌犯,預計做完筆錄就會移送法辦。只是依照受理報案程序規定,不管任何案件,第一時間完成筆錄就要給三聯單,這是要確保當事人的權利,因為當街毆人涉及傷害案件,這張遲了5個月的三聯單,李先生差點被打的好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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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5/18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