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虐死少女 「無殺人犯意」3嫌改輕判

記者 黃子倩 / 攝影 陳世明 吳忠勳 報導

2017/03/21 20:55

新竹前年發生虐殺命案,一名14歲邱姓少女遭5名男女從網咖押走,帶到偏僻處凌虐性侵,最後焚屍滅跡,法院一審原本依殺人罪,判處5人無期徒刑!不過高院認定他們沒有殺人犯意,今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主嫌等2人無期徒刑,另外三人改判20到28年徒刑。

 


現場記者(2015.5.22):「你為什麼要殺她?你有很深的仇恨嗎?」

他是林春雄自稱冥王,涉嫌在前年5月虐打14歲少女致死,還潑汽油焚屍棄屍。

現場記者(2015.5.22):「你殺了她還焚屍耶!」
 


而她是林春雄的同居人黃曉雲,當時他們兩人夥同其他3名男子,犯下恐怖虐殺案,被逮後還有說有笑,十分冷血。一審法官沒將他們沒判死,5個人全判了無期徒刑,但今天高院卻認定他們沒有「殺人犯意」,依傷害致死罪,改判林、陳兩名主嫌無期徒刑,其他3人則分是20到28年有期徒刑。

兒童權益處進會理事長王薇君:「高院最高法院的法官,其實你越高他腦容量越小,我就不客氣的這樣講,因為我從很多案件的判決,我必須要這樣說。」

王薇君聽到判決根本無法接受,還原當時恐怖事發經過,網咖外的監視器拍下,走在前面的黃曉雲大搖大擺,面露凶狠模樣,一旁的何文軒、古志強,則涉嫌在被害人下樓後給了兩個巴掌當作前奏,之後載人前往公園凌虐,甚至是性侵、焚屍。

兒童權益處進會理事長王薇君:「不想要讓她死,好他是傷害她,結果他還性侵她結果他還燒她的屍體,拿石頭砸他,然後你覺得這樣子,他只是要傷害致死?」

王薇君認為,這五名嫌犯殺人後,法官卻認定他們動機是教訓邱姓女學生而不是殺人,這個結果很荒謬。而且新的判決將林、陳兩個主謀依傷害致死罪判無期徒刑,黃曉雲則參與程度較輕,判20年徒刑,何文軒有搭救邱女的行動,古志強到案完整供出案情,各被改判25、28年,聽在家屬耳裡,恐怕是二度傷害、無限悲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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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2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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