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電擊棒淪武器 機關購買須合法申請

2017/02/23 19:10

其實電擊棒9年前在警械管理條例裏頭就規定,必須要公家機關或是工廠、銀樓合法聲請才能購買,不過實際走一趟賣場卻能隨意買得到,而且各類款式、電壓大小都有,這已經違法,警械業者表示,電擊棒是屬於高電壓低電流,遭到電擊只會感到疼痛不會傷害人體,但因為實在有太多不肖人士拿來當攻擊用具,才會禁止販售!

 


走一趟賣場,到了電器用品店,電擊棒款式在貨架上琳瑯滿目。要多強的電流都有,大小、種類也百百款,依照電壓強弱價格從800到6千5都有,而在網路上更能輕易買得到電擊棒,只是這種買賣根本不合法。

駿安科技董事長劉明彥:「因為任何的電擊棒能夠防身,但是也往往會造成有被害人,從民國97年有增訂了(電擊棒)詳細的使用條例,執行的時候呢是從104年。」

就怕被有心人當作武器攻擊,除了軍警之外現在相關法律規定,只有公家機關、大型的公司工廠,還有沒有警衛的銀樓,才能提出申請書到縣市警察局,回函批准才能持單到合法的警械行購買。
 


強勁電光讓人怯步,不過因為設計是高電壓低電流頂多讓你覺得有痛感,不會被電暈、灼傷或是危及生命。只是不論法規再嚴明,商場還有網拍上都能隨意買得到,這也難怪,讓不肖的歹徒拿來當作為非作歹的工具。

更新時間:2017/02/2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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