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付醫藥費! 遭公車撞等嘸理賠反欠債

記者 錢麗如 / 攝影 張智鈞 報導

2017/02/10 19:21
圖/TVBS

吳先生去年騎機車上班途中和客運相撞,導致手腳骨折,至今無法上班,但因為客運有保強制險,無法申請特別補償金,只無奈事故責任還在釐清,吳先生遲遲等不到客運業者理賠,讓他只好到處借錢,但勞保局表示,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也算職災,可以申請生活補助。

投訴人吳先生:「正常人可以這樣握,但我這隻(手)之後不知道能不能正常握。」

 


一場車禍,吳先生手腳都受傷,生活有困難,更無法工作,只能在家休養。

投訴人吳先生:「這邊加一加七八千有。」

去年10月28日從家裡出發,前往內湖上班途中和公車相撞,直到現在,前前後後包括醫藥費、生活費、機車維修費等等,支出數十萬,但如果要申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其中又因為客運有保「強制險」資格被排除。
 


投訴人吳先生:「幾乎都是借錢度日,然後經濟的話...,我現在連住個地方都沒辦法付房租。」

北市勞保局醫療給付科長馬襄玲:「從住家到公司的應經途徑發生事故,如果沒有私人行為或違法交通規則的話,可以視為職業傷害。」

勞保局表示,上班途中意外也算職災,可以申請職業傷病給付,只要勞保滿一年,假設因為職災無法工作,以月薪三萬,換算日薪1000元計算,如果60天住院或在家休養,可領42000元生活補助,即便離職退保後五年申請也有效。

投訴人吳先生:「公所還有補助1萬5,1萬5補助下來也是生活費。」

保握黃金原則及時申請多少有幫助,而現在吳先生除了希望可以拿到該有的賠償和補助,更希望能趕緊回到往日生活。

更新時間:2017/02/10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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