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機車!賓士車駕駛擅離 涉行政肇逃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李偉華 報導

2017/01/28 17:14

撞倒機車可別以為把車擺好,就沒責任!27日下午,八里一間賣場,有名賓士車駕駛倒車時,車尾不小心撞倒一輛機車,當下司機有下車把車扶正,但發生碰撞卻沒報警,還自行離開,事後機車車主發現大燈和車殼有磨損,氣得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說,擦撞沒人受傷,駕駛肇事卻逃逸,可以開罰最高3千元,已將透過監視器掌握車牌,將找汽車駕駛來說明。

 


就在賣場的巷子內,一輛賓士車緩緩往後移動,當時駕駛沒抓好距離,倒車擦撞路邊停靠的機車,男子開了車門後,下車把機車扶正,副駕駛座的女子也來關心,但兩人以為這樣就好,事後直接離開。

發生小擦撞的地點,就在新北市八里的華峰一街,駕駛疑似來賣場買東西,離開時釀成事故,沒有報警,直接離開。事後機車車主發現,前車殼和車燈有磨損的痕跡,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機車被人撞倒,氣得到警察局報案。

當下明明有造成其他人的財物損失,駕駛卻自行開車走,已經觸犯沒人受傷的行政肇逃,最重可以開罰3千元,一般來說,如果釀成事故有人受傷駕駛還跑,得面臨刑法的公共危險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北市交大事故組警務正許世榮:「留字條的話,這個方式是因為沒有徵求當事人同意,對方也許說你留下這個字條,當初找不到你的人,還是可能會有這種(肇逃)問題出現,最好是有一個書面文件,那這樣子的話才不會說後續有這種肇事逃逸,或是有未依規定處置的問題。」

警方說,釀成事故依法就是要報警,民眾有急事要走,就算留下紙條和聯絡方式,只要車輛受損的一方不接受,先離開的人還是有肇事逃逸的責任。

在騎士報案後,員警調閱監視器,掌握賓士車車牌,為何擅自離開,將通知他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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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1/28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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