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與女老師有婚外情,女方還生下一子。 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醫院婦產科劉姓名醫,違反醫師誓詞「不能與病患發生性關係」,與女病患發生性關係,致女方流產後再為他生下一子,被法院判處6月徒刑並賠償女夫150萬元。
不孕症名醫 戀上音樂女老師
53歲劉姓婦產科醫師,是桃園醫院婦產科生殖醫學及不孕症中心主治醫師,專長是婦女生殖內分泌、不孕症、誘導排卵、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治療。
判決書指出,2003年劉在新竹醫院期間,與做產檢的41歲音樂女老師熟識,雙方雖然已經結婚,仍發展婚外情。2010年7月,兩人在劉的車上發生性關係,後來音樂女老師懷孕但流產。劉知道此事,仍於同年11月又約她到汽車旅館同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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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師產子 醫師不認帳
事後女方懷孕生下一個兒子,但劉不認帳,女老師劉家嗆劉妻:「我跟妳老公生了兒子!」劉妻怒告女老師妨害家庭,後來撤告。女老師丈夫則控告劉妨害家庭並求償500萬元。
法院審理期間,劉坦承與女老師有兩次性關係,被法院依妨害家庭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民事部分,法官參酌醫學倫理手冊中的醫病關係章節,認定劉違反醫師誓詞和醫病倫理。
醫學之父希波拉克 規範醫病倫理
法官指出,醫師行醫前會宣誓遵守「醫學之父」希波拉克誓詞,即稱俗稱的醫師誓詞,約2500年前的希臘醫師希波拉克認為,醫病關係的親密本質可能造成性的吸引力,立下醫病倫理規範,要求醫師務必抗拒此類吸引。希波克拉底誓詞包括:「不管我拜訪那一間寓所,都是為了病患的利益而來,避免一切刻意的不正義、輕佻之舉,與男性或女性的性關係尤其如此…」。
法官認為,劉違背醫師倫理,在車內、汽車旅館兩度與女病患發生性關係,致病患為他產子,高等法院今(12)日判劉須賠償女老師丈夫150萬元。劉不能上訴,女方丈夫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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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12/12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