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愛唱歌讓男子受不了,向法院提告!新北市淡水一名黃姓男子指控鄰居盧姓婦人,15年來天天在家唱卡拉OK,雖然都在白天,但黃姓男子從事大夜班保全工作,無法好好補眠,實在很困擾;他報警,也向環保局檢舉,但噪音分貝沒有超標,最後提告強制罪,但檢察官認為不構成犯罪,處分不起訴。
提起愛唱歌的鄰居,黃姓男子很無奈!
原告黃姓男子:「很過分啊,因為她(鄰居)唱15年了。」
黃姓男子指控鄰居盧姓婦人從2001年開始,幾乎天天下午在家裡唱卡拉OK,15年來沒有間斷,實在很困擾,多次向環保局檢舉,但噪音沒有超標,於是轉向地檢署控告強制罪;他向檢察官供稱,自己從事大夜班保全工作,白天想好好睡覺,但檢方認為不構成犯罪,不起訴處分。
原告黃姓男子:「以前都是天天唱,現在提告了,有比較收斂一點了,有時候聽不到音樂了。」
實際在社區交誼廳測試,把音樂開大聲,室內分貝維持在83左右,但相同音量隔一道牆,室外大約67分貝,黃姓男子住家大門,跟聲音來源相距3公尺,環保局指出使用卡拉OK
,上午7點到晚上7點全頻不得超過57分貝,低頻不能超過37分貝,若超過標準將依社維法開罰最重6千元,或是提告求償,但有鄰居幫盧姓婦人抱屈。
盧姓婦人樓上鄰居:「只有搭電梯經過聽得到一點,平常聽起來沒有很大聲啊。」
鄰居說盧姓婦人個性開朗,退休後把唱歌當成興趣,並不覺得吵,只有黃姓男子認為是魔音穿腦。音量見仁見智, 但互相體諒鄰居,才不至於撕破臉。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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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7/1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