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要改名字必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示意圖/TVBS)
桃園市有家長因就讀國中的女兒不服管教,擅自將女兒名字最後一字改成「壞」,戶所勸說無效只能受理。桃市府民政局今天說,生父已完成撤銷改名登記,讓女學生恢復原本姓名。
桃園市平鎮區有國中女學生的生父與繼母因家庭衝突,今年6月間逕自到戶政事務所將女兒名字最後一個字改成「壞」,以突顯女兒教養頑劣,戶所人員、學校師長勸說無效,只能依姓名條例規定受理,引發外界關注。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今天晚間向媒體表示,經各方協調,女學生生父已在今天下午5時親自赴戶所完成撤銷改名登記,讓女學生得以恢復原本姓名。
桃園市長張善政也在第一時間得知此消息,並表示希望藉由這次事件,讓大家看見市府保護兒少權益的決心,未來也將持續強化橫向聯繫機制,讓社會安全網更加完善,確保孩子的權益不被侵害。
民政局表示,由於女學生改名是撤銷登記,將不影響未來改名的機會與權益;市府表示,此次事件透過相關局處、戶所、學校與警察合作,讓事件得以圓滿解決,即時完成恢復姓名相關程序,未來會持續守護兒少合法權益,維繫社會公平及正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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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08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