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名男子在酒吧搭訕失敗惱羞拿燈管刺對方頸部。(示意圖,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去(2023)年3月有名劉姓男子到高雄一家酒吧飲酒,他主動搭訕想認識何姓男子,卻遭拒絕,劉男頓時覺得顏面盡失,趁何男走出酒吧時,抓起燈管刺向何男的頸部,當場造成血流不止,所幸送醫救回一命,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劉男5年2月,民事部分則判賠6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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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2023年3月19日凌晨劉男前往高雄某酒吧消費,主動搭訕何男,沒想到遭到何男朋友代為拒絕後,對他心生不滿,拿自己預藏的破裂燈管,朝何男的頸部正面猛刺,造成對方大量出血,緊急送醫開刀所幸生還。
何男友人證稱,劉男靠近他們後,用右手摸他大腿,他們隨即表示請他離開,不要在旁邊,沒想到劉男認為對方在挑釁,後來又不小心掉到水溝,情緒更加惡化,接著拿出破裂的燈管毫無防備朝何男頸部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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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劉男僅因搭訕遭到拒絕,就心生不滿,無視對方可能會死亡,缺乏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和尊重他人生命及身體法益的觀念,且未與何男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劉男坦承犯行,依殺人未遂罪,處劉男有期徒刑5年2月,民事部分則判賠6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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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8/26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