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零元購屋」詐貸集團首腦金德儀,在大台北地區大量買進凶宅或屋況差的房子,找人頭高價購入,涉嫌炒作58戶房產交易價,並向10多家銀行詐貸共8.4億餘元,檢方起訴時還批金女等炒房客害無殼族「望屋興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她分10次詐貸彰銀共1.8億元,今(22)日依詐欺等罪,判處金女4年6月,可上訴。
起訴指出,金德儀等人涉自2013至2017年間,利用人頭、假契約、假所得資料,灌水58戶不動產交易相關資料,虛灌成交價200多萬元至3000萬元不等,向彰化、華南等10多家銀行詐貸,不法金額合計8億4824萬52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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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高院僅認定,金德儀自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間,偽造不實買賣契約、綜所稅各類所得清單,向彰化銀行五分埔申辦房貸,詐得733萬8000元至4079萬6000元不等之金額,共得逞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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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考量,金德儀對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她所犯10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均自白,且因貸款已全數清償而無應沒收之犯罪所得,有減刑之適用,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判刑4年6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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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8/22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