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提供帳戶還替詐團領錢遭警方送辦。(圖/TVBS)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到銀行臨櫃領取25萬元,結果被行員發現帳戶遭警示立刻報警,警方到場男子辯稱要領錢成立網路賣場,但又無法交代資金來源,才坦承帳戶因已2500元代價賣給詐騙集團使用,這次也是來幫詐團領錢,全案依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將男子送辦。
警方指出,日前接獲銀行報案指出,有男子有提領25萬現金,但該帳戶金流異常,被列為警示帳戶,警方到場時男子否認為詐騙車手,在經過警方追問之下,男子才支支吾吾的說出帳戶之前以2500元代價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這次也是經由詐團指示前往領款。
警員也當場告知男子該帳戶已成為詐騙集團洗錢帳戶,陸續藉由網路銀行轉出台幣600多萬元,日後恐將遭到被害人提告求償,男子當場啞口無言、得不償失。
信義分局呼籲,民眾應避免一時貪念,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者,即可能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人頭帳戶罪」,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處罰,民眾應提高警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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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0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