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進入法院。(圖/胡瑞麒攝)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昨深夜至今(6)日凌晨間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桃園地院訂上午11點30分召開羈押庭,媒體也拍到蒞庭檢察官陳嘉義稍早已經抵達法院,面對記者詢問並未多說明。至於鄭文燦的律師早已在法院閱卷。
桃園地院將開聲押庭。(圖/胡瑞麒攝)
據了解,鄭文燦4日自日本回國,原本5日要去海基會上班但卻臨時請假,研判應是被桃園市調查處請去偵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案情疑與林口華亞科技特定區變更案有關,檢察官訊後認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補,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事實上,過去在im.B吸金案、88招待所之亂中都能看到鄭文燦與詐欺主嫌、地下匯兌主嫌有密切互動的身影,也有不少民代包括黃國昌、凌濤、牛煦庭等人提出鄭文燦與桃園土地的質疑,就連媒體報導相關弊案也都能見到鄭文燦的名字,但檢調之前都沒有具體行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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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06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