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林俞宏英勇擊退歹徒受傷。(圖/TVBS)
去(112)年10月21日,在雲林縣麥寮鄉晚間發生一起槍擊案,當時橋頭派出所員警林俞宏在槍戰中,英勇擊退歹徒,但是考績卻被所長打「乙等」,引起議員關注,外界熱議不斷,雲林縣警局長李建民表示,因林員調任該局台西分局服務時間較短,據以考評其對單位的貢獻度,「疏漏本次槍戰特殊功蹟」,評定過程確有不夠周延之處,將全力協助林員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
雲林縣警局長李建民支持林員救濟。(圖/TVBS)
回顧這起槍擊案,發生在去(112)年10月月21日晚間於麥寮鄉,來自彰化的49歲謝姓男子因賓士車卡在田裡、無法動彈,而報警求助,沒想到橋頭派出所林所長和林姓員警到場支援時,發現謝男為通緝犯,謝男竟然「持槍射擊員警」,導致林員頭皮遭子彈擦過受傷,在家中復健休養了一段時間,所幸謝男被逮捕,檢察官認為其涉嫌殺人未遂等罪,也因其為被通緝身分,將他立即發監執行。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林員於112年度工作表現計嘉獎93次,其中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服務期間計嘉獎85次,而所長以林員到任後時間較短,據以考評其對單位的貢獻度,且疏漏考量本次槍戰案林員英勇事蹟,未能作準確客觀之考核,過程顯然有欠周詳,該局除將主動協助林員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並將精進考績評定制度,以確保員警權益並維護工作士氣。
該局已主動協助林員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除已陳報警政署待審之特殊功績陞職外,另將依考績法申請專案考績,將盡一切力量確保同仁權益。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指出,年終考績是應以員警全年度整體的表現來考核,不能僅以到任時間來評斷,已要求該局各級主管綜覈名實、信賞必罰,力求準確客觀之考核,絕不能讓努力付出的員警受到委屈。另外,內政部長劉世芳、署長張榮興及雲林縣長張麗善均對本案非常關心,已指示全力協助林員提出求濟,務必確保同仁權益,同時也感謝第一線辛苦執勤的警察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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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6/08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