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諺涉掐斃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圖/葉志明攝)
31歲陳柏諺前年在台北市士林區犯下馬國女大生命案,一審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二審,高院今(25)日上午開庭,提訊陳柏諺出庭。他向法官表示,希望法官能考量他自首,沒有前科,在外面也有正常工作,但卻因為一時衝動犯錯,感到很後悔,請求從輕量刑,讓他能有自新的機會。
檢警調查,陳男於2022年4月在IG上認識馬來西亞籍、就讀銘傳大學的24歲蔡女。同年10月8日陳、蔡開始交往,但相處幾天下來,陳不滿蔡都「只花他的錢」,13日案發當天,2人疑為錢爭吵,陳男一怒之下動手將蔡女勒斃,案發後跑回鶯歌住處服藥輕生。警方獲報後將陳男送醫救治,途中,陳男竟告知員警在士林大東路「掐死了一個女的」,全案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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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審理時,陳男從原本警詢稱是為錢殺人改口,辯稱是蔡女有輕生念頭,兩人發生性關係後,蔡女央求他勒頸,勒了4次才斷氣。但一審不採信陳男說法,判處無期徒刑,陳男上訴後,今天他再度坦承警詢時的說法,沒有受逼迫,都出於自己意志,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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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4/25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