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3男在3日於家樂福中原店「殺蟲劑噴火」,導致現場遭火舌吞噬。(圖/TVBS)
桃園有3名年輕男子在本月3日凌晨持殺蟲劑朝點燃的打火機噴灑,結果導致中壢區家樂福中原店起火,必須停業至少2週的時間,引發各界一片譁然。值得一提的是,桃園家樂福楊梅物流場也曾在去年3月發生類似的火災,當時有一名臨時工亂丟菸蒂引發大火,造成廠方損失高達39億,此案的一審判決結果,也在今年9月時出爐。
回顧此案,24歲周姓男子、20歲郭姓男子、20歲黃姓男子為某餐廳同事,他們在3日凌晨下班後約吃消夜,並在事後進入家樂福中原店玩耍。然而,他們卻在過程中突然拿起貨架上的殺蟲劑,並直接朝點火的打火機噴灑,導致家樂福中原店瞬間遭火舌吞噬,必須停業至少2週的時間。儘管事後黃男以2萬元交保,周男與郭男也被飭回,但各界仍好奇他們會面臨何種刑罰。
值得一提的是,家樂福楊梅物流廠在去年3月間某日,就有一名23歲的許姓臨時工因隨手丟菸蒂,導致物流場C棟約有1萬2000平方公尺被大火吞噬。經廠方與消防局事後評估,這場火警造成的損失大約高達39億元。
許男在法庭上一度辯稱自己有將菸蒂熄滅,但一審法官在調閱了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許男在案發前曾2度抽菸,且他在第2次抽完離開後,現場就立刻起火,加上在火災前後只有許男出現於現場,認定許男的辯詞不足、不予以採信。
一審法官在考量許男犯後態度、造成財產損害情形等一切情理後,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於今年9月判處他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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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2/07 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