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遭「翻玩」仿冒。(圖/TVBS)
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日前接獲國際精品品牌LV等商標權人提告,檢舉坊間竟有不肖人士竟未經同意,擅自以「惡搞、翻玩」名義繪圖、印製仿冒名牌服飾,還透過架設網站公開刊登、販售,以吸引民眾購買。警方於今年2月,於台北市文山區逮捕2名涉嫌人到案,案依違反《商標法》案件偵辦。
更多新聞:23歲女死亡成冰冷浮屍 4天前曾報案遭性侵「隔日失聯」
警方調查後發現,38歲沈姓與30歲白姓犯嫌,在網路所販售仿冒名牌服飾商品,均以「惡搞、翻玩」名義繪製近似於名牌商標的圖檔,再透過電腦輸出侵權圖樣貼紙後,熱壓於衣服方式製造侵權商品,顯有在商業上搭便車之嫌疑。
更多新聞:少年賣「陽性快篩」賺錢!11人詐保88萬元 保險員也被抓
警方於今年2月上門查緝,查扣仿冒LV、NIKE、BURBERRY等商標翻玩服飾共計144件,清查發現他們從2021年開始賣出的衣服超過4千件,每件約價格300元到600元不等,侵權市值達500萬元,現場也搜出一台印製機具等證物,
更多新聞:太惡劣!佯稱可追回詐騙所得 萬華警向翁索討6萬「二大過免職」
以往仿冒商品,大多都以境外進口成品為主,不過這回卻是犯嫌在台灣自己繪製圖樣、自行印製販售,較為罕見。而警方指出,就算他們利用「惡搞、翻玩」的名義,先前智財法院也有相關判決,只要圖樣讓消費者是哪個品牌,就已構成商標使用,如果未女得商標權人同意則違反《商標法》第95條,製造、販賣、附有近似標籤、吊牌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以下罰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Blueseeds永續生活◢
更新時間:2023/04/27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