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大生命案 兇手梁育誌二審維持死刑(圖/TVBS資料畫面)
台南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兇手梁育誌一審被地院判處死刑,他辯稱「自己不是故意殺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期間,女大生雙親出庭要求判處極刑,今(23)日上午視訊宣判,維持原判決死刑。
2020年10月28日,馬國女大生獨自離校,被嫌犯梁育誌開車擄走殺害,棄屍在高雄阿蓮大崗山地區,橋頭地院經過1年多審理,認定梁育誌共犯3罪,除了強制性交殺人,還有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遺棄屍體罪判刑2年,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地院列出五大判死理由,除了認定他是預謀犯案,手段凶殘,犯後沒有悔意,而且再犯率高,社會危害程度高。當時在馬來西亞的女大生母親,得知一審宣判死刑,忍不住難過再度掉淚,雖然滿意這個判決,但她提到,「知道還有第二審、第三審,希望能早日定讞。」
高分院合議庭調查期間,認為嫌犯有逃亡之虞,4度延長羈押,女大生雙親也兩度出庭,要求判處極刑。高雄高分院二審透過視訊宣判,維持原判決,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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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3/23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