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騎士撞倒行人後離開現場。(圖/TVBS)
日前有民眾在臉書上發文,指稱丈夫於這個月11日上午7時許,行經信義路三段與麗水街口騎樓時,遭單車騎士撞倒,顱骨骨折、右耳出血,但肇事騎士卻逃離現場。後續家屬報案,但警方卻告訴她「找不到影像」,要她自己去問周邊店家追兇,家屬透過朋友找到議員簡舒培協助,結果當晚就接到大安警分局電話,指稱找到撞擊影像了,讓家屬備感無奈,直說根本劃錯重點,應該直接找議員,感嘆地問「受害的民眾該如何自處?」對此,大安警分局說明,員警處置過程未能完整說明,造成被害家屬的誤解,會再加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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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家屬發文指出,其先生上午7時許遭撞後,導致顱骨骨折、右耳出血,緊急被路人叫119送往醫院,上午9時許家屬確認傷者沒有生命危險後,才向警方報案。怎料下午大安警分局員警就告知她,只有調到救護車的畫面,「我先生到底被誰撞到,他表示找不到影像紀錄。我說,那我們不就求償無門了?他口氣輕鬆地說,『很多人都這樣。』」家屬後續又請警方協助調閱周邊店家的監視器,但員警卻稱「一般商家的監視器都裝在店內而已,不然你可以自己去問看看他們有沒有拍到的。」讓家屬很無奈,直說「員警除了叫我這個還在醫院急診室照顧傷者的人,自己去問商家外,沒有再提供任何協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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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嘆「我一個家庭主婦還有什麼辦法?」,最後輾轉透過朋友才發現根本「劃錯重點,這個時候要找的人是議員」。傍晚6時45分,家屬接到簡舒培議員電話,了解狀況後,晚上8時28分,「就接到大安分局某警官的電話,說已找到監視器紀錄。」隔日上午9時6分,大安警方來電表示,找到肇事者了,要家屬去和平東路派出所製作筆錄。家屬無奈寫下「一天之內被驚嚇兩次,第二次是被台北市大安區的警察辦案態度。在監視器密度那麼高的地段,一件發生在騎樓的車禍肇逃案,警察居然說找不到監視器畫面?」、「簡議員一關切,不到兩小時,畫面就有了;隔了一晚上,肇事者也找到了。」直問若沒人關心,受害民眾該如何自處?且家屬也終於有空到事發現場,結果一看就有兩支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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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大安警分局說明,當時腳踏車騎士沿麗水街人行道由南向北行駛時,欲右轉信義路騎樓時,腳踏車頭與在騎樓下的行人發生碰撞。警方接獲報案,有製作相關資卷資料處理,並積極查訪釐清案情,並於隔日訪查到離去的騎士。警方指出,當下員警雖有表示會再繼續調閱監視器,但疑因同仁處置過程未能完整說明,造成被害家屬的誤解,之後將再加強教育所屬就處理案件時應妥適向當事人或其家屬清楚說明警方處置作為,並注意用字遣詞,以安定民心。另外腳踏車騎士肇事致人受傷逃逸部分,也將移請交通大隊鑑定肇事責任,另行製單舉發,同時也呼籲民眾,腳踏車騎在騎樓上,屬交通違規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至600元。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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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3/20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