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車嚴重超速被拍下。(圖/TVBS)
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被稱為「窮人高速公路」,貫串由北到南,卻不收取任何通行費,並設置區間測速。日前在苗栗縣後龍路段,有駕駛在速限80公里的道路上,開超過道路速限104公里,被測速照相給拍下,被開出2萬4000元的罰單,還要面臨吊扣車牌6個月的罰則。
西濱快速道路設有區間測速,只要超速就會開罰,罰鍰至少3000元起跳,超速越多罰越高;該名駕駛在台61線97.55公里限速80公里的路段,飆出184公里的速度,被區間測速給拍下照相,超過道路速限104公里,被罰2萬4000元,還被吊扣牌照。
苗栗縣警局表示,根據該車牌號碼所登錄的車籍資料,比對廠牌、款式、顏色及出廠年份確實後,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嚴重超速者,開罰並吊扣牌照。
苗栗縣警局表示,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已於今年1月1日啟動,至1月30日午夜12點,為期30天。苗栗縣警局長陳武康也表示,道路設計速限係依其路段等級訂定,呼籲駕駛人切勿超速行駛,避免車輛失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及人員損傷,還得面臨刑、民事究責,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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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1/12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