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在台中市一處捷運站內,發生一起民眾刻意觸動警報器的案件,一名30多歲的陳姓男子坦承因「一時好玩」而按下站內的消防警報器,嚇壞搭車的民眾和站務人員,最後發現好像「事態嚴重」,才趕緊收手烙跑,後續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並以車追人,通知其到案說明,陳男坦承一切,當場挨罰。
陳男到案後,向警方表示,因一時好玩,去按消防警報器,等發現事態嚴重,頓時覺得害怕,才趕緊離開,最後由捷運站務人員依違反《大眾捷運法》開罰1萬元。
捷運警察隊長楊有騰表示,警報器是為因應火警發生時,能警告旅客迅速疏散、進行避難,在此提醒,若是隨意操作不但會違規受罰,亦有違法之虞。此外,捷警隊在「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方面,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為主軸,讓民眾安心搭乘捷運,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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