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出拳毆打軍中長官。(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軍營「以下犯上」暴力案件最新判決出爐!接受教召的黃姓二兵疑因不滿班長訓話語氣,竟在教召最後一天出拳毆打對方臉部,造成後者左臉、下巴均有挫傷傷勢,而黃男遭移送後甚至一度辯稱「不知對方是班長」,矢口否認對長官有施暴犯意。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暴力事件發生在2021年的4月12日至16日教召期間,黃男在16日當天,疑似因下士班長訓話提醒「關閉寢社電扇」、「補上隊伍空缺」語氣引起黃男不滿,竟出拳毆打其面部,造成班長的左臉、下巴挫傷,也隨即被控制並由憲兵依陸海空軍刑法移送。
面對檢方的問訊,黃男辯稱揍人是「不小心揮拳打到」,並表明不知道對方是長官的身分,主張自己並無對長官施暴犯意,經一審法官認定從輕發落,依傷害罪判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對此軍方不服上訴,認為判決過輕無法達到懲治效果,求處5年刑期,而高雄高分院則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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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12/10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