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接客200多次 惡情侶逼未成年少女先試車再拍片

記者 呂欣芷 報導

2022/09/09 11:41
4名少女1個月被逼接客超過200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31歲謝姓男子與26歲蔡姓女友,透過臉書刊登求職資訊,引誘4名未滿18歲少女成為旗下應召女,不僅以上千元的價格,屢次逼她們賣淫接客,還免費「試車」、「拍色情片」;經檢警調查,4名未成年少女1個月接客超過200次,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性交易等罪,分別判他們6年及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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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2019年11月間,謝、蔡兩人在臉書創設「黃柔柔」的帳號,並於「高雄求職兼差打工區」等臉書社團刊登求職資訊,吸引一名年僅14歲少女主動聯繫,而謝、蔡兩人明知對方未成年,卻仍引誘女子加入旗下應召站,以每小時2500元代價從事全套性交易服務。

此外,謝、蔡又陸續招募2名未滿18歲少女、另一名剛滿14歲的少女加入旗下應召站,不僅安排她們賣淫賺錢,還免費試車,4名少女都被謝男染指過,有的還在謝男勸說下拍攝「教學片」,提供其他少女學習接客時的性愛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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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其中一名少女與張姓男客過從甚密,被謝男知道後,竟要求少女向張男騙取4萬多元,少女也從中獲取1萬多元分紅。為了脫離謝男掌控,該名少女決定改到另一間經紀公司賺錢,怎料謝男心生不滿,竟夥同友人將少女強行擄走,要求她歸還治裝費及私下接客的費用,少女無力償還,向哥哥求助,兄妹倆被迫簽下9萬多元的本票,少女才被釋放。

隨後兄妹倆仍還不出錢,擔心遭到威脅,只好向警方求助。檢警獲報後展開追查,發現謝、蔡兩人靠著少女賣淫賺取獲利,4名少女短短1個月間就接客超過200次,讓情侶檔進帳超過5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兩人坦承犯行,被依違反兒少性交易等罪各判6年及8年徒刑,併科罰金9萬及15萬元,目前案件已上訴二審;其中一名被害少女和母親另提民事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他們應賠17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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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9/09 11:41